|
回首頁
|
2008大會師精采全紀錄
|
車友秀場
|
網聚記事
|
討論區
|
聊天室
|
相簿區
|
部落格
|
DIY教室
|
【Tierra And Protege's Club會員規定章程】
2003.06.10
一、首先您必須了解,您加入的目的是為了車輛性能和安全駕駛的探討,您必須完全同意本會之規定。
二、本會對會員個人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會員對外在任何情形下亦不得代表本會,但被授權與其他單位接洽有關會員權利的時候,不在此限。
三、本會對會員間衝突、爭議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請會員循中華民國法律解決。
四、本會會員在本會所屬各討論區之發言,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社會善良風俗及本會各討論區之規定。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經三名會員連署、版面管理員、一名幹部或會長提案檢舉者,版面管理員應立即將該版面封鎖,暫停全體會員繼續發言之權利。
再將被檢舉之違規事實送交全體幹部會議討論,經議決後,視違規情節,分別處以警告、停權或開除會籍之處分。
被停權者仍可保留會員資格及參與本會活動,但喪失在該討論區之發言資格,自公布日起滿一個月後,經三名會員連署,得向本會申請復權,經全體幹部會議議決後始得復權。被開除會籍者,自公布開除日起半年後經十名會員連署,得向本會重新申請加入,經幹部會議議決後始得辦理入會事宜。
五、本會針對會員平日個人之駕駛行為, 均採「個人駕駛行為之自由應建立在尊重其他用路人之權益以及雙方及第三者之安全為前提下, 方得遂行。」。
會員若發現任一會員有任何有損本會聲譽之行為者,得列舉相關事證,以任何通訊方式向版面管理員、會長及任一幹部反應,經全體幹部議決後得處以警告、停權或開除會籍之處分。
六、凡本會會員參與任何會內活動及聚會,嚴禁於場區內外有任何不當之駕駛行為,如經活動舉辦人員或現場幹部制止無效,其得於會後向會長提列事證,經全體幹部議決後,依情節之輕重,得處以警告、停權或開除會籍之處分。
七、本會為一民間自發性團體,依法並無任何公權力,對於會員之不當行為只能警告或開除會籍。本公約若有未盡事宜,以中華民國法律及社會善良風俗規範之。
八、本會會員之組成係以車輛所有人為主,但活動內容並不僅限於與車輛相關之活動,本會鼓勵會員多從事正當娛樂,本會舉辦活動時也會考量會員親友、家人的需求,以共同營造健康生活為目標。
【Tierra And Protege Club】
●車友會會長:
古小兔
2003 Copyright © Tierra And Protege Club. All rights reserved